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09-30 10:17:22
公司名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产品:少儿平安福 保单号:P200************ 购买时间:2019年1月13日 原业务员:刘志国 一、投诉诉求 1. 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请求监管部门协调,以“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影响投保决策的不实陈述”为由,解除该保险合同,并要求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全额退还本人已缴纳的全部保费。 2. 调查核实: 请求贵单位就本次投诉所反映的销售环节问题予以调查核实,并督促保险公司予以规范。 3. 加强监管: 建议监管部门关注此类在保险销售中可能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加强对保险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与指导,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二、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19年1月13日,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刘志国的推介下购买了“少儿平安福”保险产品。本人认为,在该保单的销售及后续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销售环节涉嫌存在不实陈述与误导性宣传 原业务员刘志国在销售过程中的部分承诺与保险合同实际条款及后续操作存在重大出入,导致本人在未能全面、准确理解产品性质的情况下做出了投保决定。 1. 关于保险满期利益的不实陈述: 业务员当时清晰表述为“交满20年后可全额退还所交20年的保费”。但本人后续通过官方渠道获悉,该保险为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合同满期对应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而非所交保费总额。经测算,20年缴费期满后的现金价值与已缴保费总额存在较大差距。该陈述与事实严重不符,直接影响了对产品核心利益的判断。 2. 关于保单贷款功能的误导性宣传: 业务员曾表示“交满二、三年后,该保单可在平安APP上作为商业借贷担保进行借款”。本人理解其意指保单具有便捷的融资功能。然而,当本人确有资金需求并申请保单贷款时,才发现该功能并非如业务员所描述的等同于商业贷款担保,其额度、审批与实际体验存在预期落差。该宣传未能准确、全面解释保单贷款的性质和条件。 3. 关于保单处置方式的虚构信息: 为促成销售,业务员介绍了“国外有第三方保单收购市场,未来国内也会发展”的情况,使本人误以为该保单具备灵活的退出渠道。但据了解,国内目前并无此类成熟、合规的第三方保单收购市场。该介绍脱离了国内实际情况,对投保人构成了不当引导。 (二)售后服务严重缺失,损害投保人合法权益 自原业务员离职后,平安保险公司指派的后继服务人员未能有效承接服务工作,仅在初期进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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