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喵
发起集体投诉
02-13 15:39:07
我是在2月10成都市高新区富华南路路口与骑行者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导致我住院肋骨骨折后面还要做伤残鉴定,骑行者的车子是女朋友帮忙扫的,打电话联系了很多次都没有人工服务,导致我给12315进行了投诉他们的工作人员才联系到我,然后说明了我的情况他们就不接受赔偿为履行第三者赔付义务,成渝金融法院2025年判例已经很明确“这种账号错配”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退一步说我又没有违反他们5.3条款,违反的是他和他的女朋友,保险公司和他们青桔工作人员不能拿他们的违约来拒绝对我的理赔,而且“青桔《用户协议》4.1.3条明确禁止账号出借,但青桔平台从未采取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等技术手段核验‘扫码人=骑行人’,长期默许‘帮扫’漏洞存在,以此降低用户开锁门槛、增加订单量。 现发生事故,青桔反而以自身默许的违规行为为由拒赔,属于恶意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违反《民法典》第497条。”补充证据:青桔《用户协议》第4.1.3条明确要求‘会员账号仅限本人使用’,但青桔平台从未采取人脸识别、活体检测等技术核验骑行人与注册人身份一致性,长期默许‘帮扫’行为。 现其以自身默许的违规行为为由拒赔,违反《民法典》第497条,属无效格式条款。”而且他们的条款是青桔租借和用户直接的,并不是保险公司里的,我一个受害者不能为他们这些行为买单,田静鑫一直没有提供骑行订单号,导致我没办法提供很多证据,但是有交警的文书和我住院检查所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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